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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应立法

2000-02-2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李海霞 赵建国) 日前,北京市有关单位组成的专家组针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发现社区卫生工作尚存在种种不足,众多专家据此向有关部门呼吁:要解决这些问题,相关法规亟待建立。

据了解,近3年来,北京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面的专款投入达1200万元,在城市及近郊共建服务站近200个,新立健康档案31.8万余份,设家庭病床7400张,签订健康合同2.5万份,为居民提供各种卫生服务达到215万人次。

调查表明,该项工作仍存在种种不足。如从业者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全科培训尚未普及,中专及以下学历者占到了53.5%。另一方面,令人堪忧的现状是,工作人员收入的40%要依赖医疗、售药的收入,80%的服务站业务场所仍为高价租赁,有的租金甚至超过其业务收入。此外,人们的就医观念也有待改变。专家们一致认为:要清除重重障碍,改变种种不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必须尽快制订相关法规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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